于景莲:秉承师德,思政传道
于景莲,女,1970年2月生,山东鱼台人,中共党员,博士、教授、硕士研究生导师。现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,兼任山东省高校哲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山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。是山东省教育厅本科一流课程“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”的负责人、山东省首届大中小学思政“金课”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”的主讲人,本校首届“金讲台”优秀课程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”的主讲人、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“中医药软实力研究”的骨干成员。主要研究领域:一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史;二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学。主持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7项、厅级2项;主持校级教学、科研项目6项、校级教改团队1个;出版专著1部,主编教材1部,参编著作4部,在《东岳论丛》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。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二等级1项、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。获评“山东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”、山东中医药大学“五个好”共产党员、4次“先进工作者”、2次“理论教学优秀奖”、首届教学技能大赛优秀奖。
自1991年从师范院校毕业走上讲台至今,从担任高中历史教师到硕士毕业后担任高校思政课教师,于景莲始终牢记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,兢兢业业、开拓进取,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。在思政课教学中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六要”“八统一”“大思政课”“守正创新”等指示精神,针对学校、学生专业等实际,通过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,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医药文化的融入、案例教学、探究式教学、超星学习通辅助教学等,努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吸引力,深受师生好评。平时关心关爱学生,深受学生信任,多次担任学生“回乡看齐鲁”社会调查活动、SRT科研项目的指导老师。曾获聘全省高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、本校党的19大精神宣讲团,为本校以及其他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党的创新理论及政策宣讲。